机电工程学院行政管理机构职责分工
2017-03-27 机电工程学院 访问量:
院长:
主持院行政全面工作。主管师资队伍(发展规划、教师培训进修、动态数据库)建设、专业建设(专业群规划、课程建设规划)、校企合作(联合办学)、对外交流与宣传、自学考试、院经济工作管理与规范及制度建设、部门年度考核等工作。
院党总支书记:
主持院党务全面工作。分管党建、党风廉洁建设、思想政治教育、学生工作(干部队伍)、招生就业、教师企业工作站、大师名师管理及关工委与工会工作。
教学副院长:
负责日常教学管理、教学检查与考核、专业技能(竞赛)与毕业设计抽查(牵头工作小组)、工作量与酬金计算工作;协助分管机械类专业建设、项目建设(立项验收)、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(技能鉴定)、校企合作、社会服务、科研工作,负责模具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工作、负责接管省模具协会工作、负责省智能制造专业委员会分派的专业调研等工作。
院学工副院长:
院学工副院长:
主持院学工办工作,负责院学工会议(迎新、毕业)组织工作,协助负责学生管理、学生就业、学工账务、院人才培养质量诊断与改进及年度报告、负责学生管理等文书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归档及协助进行学生管理工作信息的采集、上报等工作。
院综合办主任:
主持院综合办工作,负责院务会议、考勤、文秘、宣传、统计、档案、接待、数据采集、财务代办、资产、自考联络等工作,负责指导教学干事协助技能鉴定、耗材采购等工作。负责牵头教学、科研、学生管理等文书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归档及工作信息的采集、上报工作。
院团总支书记:
主持院学生团总支工作,协助学生管理、思政教育、文体竞赛活动组织等工作。
院教学与学工副院长、综合办主任和院团总支书记还应承担院长、院党总支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
( 编辑:白长城 )